以尽职担当守卫公平正义

——追记“全国模范检察官”蒋春尧

本报记者 李万祥

7月1日,在建党101周年的重要时刻,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共浙江省委在浙江杭州联合召开了追授蒋春尧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蒋春尧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蒋春尧生前任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10月19日晚,因连续加班过度疲劳,他突发急性昏迷,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时年56岁。

从检30年来,蒋春尧始终把对党的忠诚落实在服务大局上,扎根检察办案一线,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对党忠诚要体现在行动上。”蒋春尧从入党的那一天起,就誓言要用生命和行动拥护党、热爱党、永远跟党走。

蒋春尧出生在浙江省诸暨市,当地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他常说:“我是农民的儿子,与基层群众天然有感情。”他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

2010年前后,有不法分子盯上了生育保险金这块“唐僧肉”:通过虚报怀孕妇女员工信息,骗领生育保险金,非法所得达370余万元。接手案件后,蒋春尧和同事加班加点补充侦查、收集固定证据、批捕起诉,最终犯罪分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蒋春尧认为不能“就案办案”,这一社会治理漏洞必须进行有效封堵。在他和同事们的推动下,2014年,杭州市检察院牵头与公安、人社等部门会签相关文件,形成联动新机制,对全市2100多家医保定点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推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3件。

“只要组织有需要,他都是不折不扣完成。”蒋春尧的分管领导、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玉秋说。不管是担任农村指导员,还是到农村蹲点调研,蒋春尧都尽其所能帮助村民解决各类纠纷,普法调解,与当地干部群众结下了深厚友谊。蒋春尧总结,“你把群众放在心里,他们就会把你真正当家人”。

2018年至2020年,蒋春尧担任杭州市网贷风险处置专班打击工作组副组长期间,成功督导办理了130余件重大网贷平台类非法集资案件;2021年下半年,蒋春尧指导办理了浙江省首例涉未成年人彩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仅为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规范的立案审查样本,也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提供了有益实践……从检30年来,蒋春尧办理、指导各类案件2900余件,经手的案件无一错案,彰显了司法权威。他始终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多年来,他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始终做到尽职尽责、专业高效。

蒋春尧还甘为人梯,先后培养出8名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能手。“我入职后就跟着他学习,‘一案一回顾’是他反复教我的。30年,他一直在坚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萍说,蒋春尧是一位特别有责任心、特别有担当的检察官。每当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蒋春尧总会告诉她,“不用怕,我们一起来研究,一定会有办法的。”

生命定格,熠熠生辉;榜样力量,传承赓续。蒋春尧和许许多多检察英模一起,谱写了壮美的新时代检察英雄赞歌。

2022-07-03 本报记者 李万祥

——追记“全国模范检察官”蒋春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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