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
随着用工方式日趋多元化,灵活就业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全国总工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数已超2亿人,但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数仅为4853万人。
参加社会保障,对灵活就业人员抵御潜在风险、保持生活水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何仍有不少人游离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存在部分人员不愿参、参不起的现象,又有一些地方参保不便捷、限制条件多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尽可能多的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既有利于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也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公平。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依托国家统一平台参保登记,提升社保缴费、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便利度。
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此次放开户籍限制意味着打破了他们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壁垒”,有望实现应保尽保、灵活参保。但也要看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中仍有很高比例对社保政策缺乏了解,对保障自身权益的认识不足,尤其是部分劳动者更关心眼前生活,较少为看病就医、意外伤害等情况未雨绸缪。同时,由于多数灵活就业者工作稳定性低、流动频繁等,对转移接续、断缴补缴等具体操作流程还不够了解。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识薄弱的现象,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不同人群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有的劳动者经济压力较大,很难自主承担全额保费,可在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方面提供相应补贴或适当降低门槛;有的工作流动性大,经常出现跨省流动或跨制度流动等情况,各地可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方面提供更方便的服务,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社保权益完整、准确,不影响享受相关待遇。
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比例,应采取更多可触达有效率的宣传措施,不断强化劳动者参保意识。相关部门还应督促用人单位不缺席、不拖后腿,积极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参与其中,帮助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