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下)
用好用足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2022年,我国共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65万亿元,已全部下达地方。
2022年,我国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充分考虑各地财力状况、债务风险水平、项目储备情况等因素,分配时向偿债能力强、项目储备足的地区倾斜。用好用足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要求各地将专项债券资金优先用于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
统计显示,2018年以来,我国累计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6万亿元。其中,2022年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过4万亿元,包括预算安排的和依法盘活专项债限额空间两个部分,支持约3万个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这些项目建设,发挥了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作用,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曾金华)
精准滴灌扶助小微
2022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公告明确,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实施这项政策,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新增减免企业所得税1521亿元。
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关系民生、就业。2022年实施的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把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作为重中之重。2022年初,我国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包括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等,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3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此后,相继部署再实施了一批接续政策。
通过精准滴灌,为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挥了前所未有的“输血”“活血”作用,显示了国家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助力发展的坚定决心。 (曾金华)
留抵退税助企纾困
2022年,我国退税减税降费超3.5万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新增留抵退税2.46万亿元。
2022年实施的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又有制度性安排;既有税率式优惠,又有税基式优惠;既有退税、减税、免税、缓税政策,又有降费、缓费措施,多种政策工具有效组合、协同发力,为经营主体纾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2022年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增值税留抵退税发挥了突出作用。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并进一步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大幅提前中型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时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建立留抵退税资金单独调拨预拨机制,保障地方退税所需资金,并将资金纳入直达监控系统,确保资金及时退付。留抵退税政策的有效实施,直接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和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曾金华)
援企稳岗成效显著
2022年,人社部先后出台了三轮“降缓返补扩提”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全年共释放失业保险稳岗红利3600亿元。
在降费缓缴方面,共减收失业保险费1590亿元。在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一年的基础上,叠加实施困难行业企业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
在稳岗留工扩岗方面,共支出827亿元。其中,向787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97亿元,是上一年的2倍,小微企业受益最为明显;创新出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共向530万户企业发放留工补助资金303亿元;创新出台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向52万户企业发放扩岗资金27亿元,惠及高校毕业生192万人。
在保生活提技能方面,共支出1183亿元。一是人社部接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去年共向1058万失业人员发放不同项目失业保险待遇887亿元。二是拓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对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共支出技能提升资金296亿元。 (敖 蓉)
鼓励创新政策加码
2022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公告明确,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按照新政策,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创新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形成覆盖企业成长和创新全生命周期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激励企业创新发展。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政策扩大至所有企业。2021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曾金华)
预算内投资稳增长
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6400亿元已在当年11月底提前下达完毕,较上年增长3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补短板、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增动能,在促进投资平稳增长、提高供给质量等方面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调度监测,协同配合、精准施策、分类推动,有力有序推动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建设,同时更多地向民生项目倾斜,重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今年,在落实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基础上,要继续用好用足投资政策工具,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有效投资对于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实现发展速度与规模、质量与效益的统一。 (顾 阳)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和轮作休耕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持续健全的新时代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和一揽子“长牙齿”的改革举措,为粮食连年丰收、经济稳定发展筑牢了根基。2022年,有关方面多措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
2023年,我国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重点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尤其是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控,严格落实“两平衡一冻结”制度。
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不仅是耕地保有量的约束,还要守住质量不降低、布局要稳定的底线,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开创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中国饭碗装满中国粮。 (乔金亮)
农田提质高产稳产
高标准农田是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基础,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其地平整、土肥沃、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抗灾能力高,从而实现高产稳产,旱涝保收。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2020年每年建成面积超过8000万亩,2021年建成面积超过1亿亩。2022年,全国建成高标准农田10472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7%。2023年,我国将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19.18亿亩耕地超过一半是高标准农田。在建设布局上,围绕提升粮食产能这一首要目标,突出粮食主产区,突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突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从区域分布看,13个粮食主产省份共建成高标准农田7.07亿亩,占全国建成面积的70.7%。(乔金亮)
医保补助逐年提升
国家医保局等印发通知明确,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同时明确,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较2021年提高5元。截至目前,各地区均已落实两项提标要求。
医疗保障工作是牵涉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年稳步提升,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已远远超过居民个人缴费部分。
与此同时,国家连续几年每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5元,体现的是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大卫生、大健康观念,这是全民健康保护关口前移的具体举措。
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全民医疗保障网,这张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的医疗保障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吴佳佳)
异地就医更加便捷
截至2022年底,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32.69万家,实现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普通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住院和门诊累计结算6225.12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2489.67亿元。
我国跨省份流动人口众多,异地就医需求不容忽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近年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成,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落地,异地就医结算便捷性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这意味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了明确时间表。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力,逐步统一异地就医备案,推进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相信在相关部门推动下,越来越多参保群众会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服务。 (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