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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做好自己的事

——访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陈爱莲

□ 《中国企业家》记者 米 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为民营经济的下一步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在企业家群体中引起强烈反响。就《意见》对企业行业发展的影响和意义、如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陈爱莲。

记者:《意见》有哪些亮点?

陈爱莲:《意见》的发布,旨在破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出切实管用的政策举措,破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努力在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方面寻求新突破,亮点颇多。

一是着力公平竞争,破除隐形壁垒。比如针对广被诟病的“玻璃门”“弹簧门”,《意见》提出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要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

二是着力精准有效,打通痛点堵点。比如,针对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与国企地位不平等现象,《意见》提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要求“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三是着力平等保护,创造安全感。对于民营经济多年发展积累的成果,必须依法给予保护,才能进一步增强企业家诚实经营、创造价值的信心,《意见》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求“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意见》提出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求“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

记者:《意见》对企业和行业发展有何重要影响和意义?

陈爱莲:《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以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制度保障的战略决心和致力于增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信心的深刻用意。

《意见》肯定了民营经济重要的地位,“一军两重”(生力军+重要基础+重要力量)这一提法尤其让人印象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殷切期盼和重望嘱托,“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的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

《意见》对广大民营企业的问题症结把得准、看得清,各条举措直击痛点难点,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解决具体问题,激发强劲动能,精准回应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关切,提振发展信心,明晰发展方向,激发发展动能。

记者:针对民营企业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有何发展建议?

陈爱莲:实践中,不少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商业秘密被侵犯、海外并购受制约等诸多问题。对此,我有两点建议。

一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我国目前还没有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法律,造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适用困难、操作性低且维权难度大。建议尽快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单行法,特别是围绕国家战略规划布局中的关键领域,加快制定针对高科技行业、基础前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标准。也希望各地设立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机构(联络点),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聚焦商业秘密保护需求迫切的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保障。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海外并购。一方面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保障,尽快制定境外投资法、海外投资与经营保险法等法律,为民营企业更加放心地“走出去”再“请进来”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同时提供机制保障,进一步健全驻外使馆、职能部门服务机制,建立跨国并购法律、税务、政治、整合等风险预防机制。此外,期待提供环境保障,加强海外中国民营企业资源共享、携手共进,在国际竞技舞台上高举“中国品牌”的大旗。

2023-11-30 □ 《中国企业家》记者 米 娜

——访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陈爱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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