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下列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现予以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

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

机构编码:B0007S211000137

许可证流水号:01119629

业务范围: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批准日期:2025年03月07日

机构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1号院1号楼、2号楼、3号楼及6幢1至2层S-5#楼107-4和2层S-5#楼205-1

电话:010-68098175 邮编:102300

发证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事由:新证颁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机构编码:B0007S211000003

许可证流水号:01119650

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其总行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迁址后机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28号院5号楼1层111-1、111-2、2层206-1

电话:010-63430234 邮编:100032

发证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事由:迁址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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