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三型分类赋能人才培养 深融实践回应发展需求
建设通晓国际法律法规、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人才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山东省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的必然要求。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先后设立“智慧财产班”“(德恒)涉外法律事务提升班”等特色班,依托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东省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推进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基于中国式现代化需求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Z2024243)之深化,构建了以需求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构建“三阶”培养目标,以需求为导向。学院紧扣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把涉外法治人才类型细化为三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和国际组织法律人才,构建“三阶”培养目标,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动态育人机制。学院针对不同培养目标制定针对性的课程体系并持续优化,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山东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储备。同时,根据中日韩经贸法治发展和企业需求,动态调整培养方案。学院持续推行“教师海外研修”“海外名师讲坛”等项目,并与北京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提升学生涉外法治实践能力。
打造“三学融通”涉外法治教学体系。学院通过促进校内协同、调适体系、拓宽中外合作等方式,打造了“三学融通”涉外法治教学体系。一是知识领学,即依托综合性师范大学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强劲的学科支撑,推进法学、外语、经济、政治、金融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形成“涉外法律、传统文化、职业伦理、涉外语言”等不同的理论课程模块。二是实训促学,开设10门实验实训课程,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打造以“贸仲杯”等高端赛事为主的实践性教学平台;依托32个实践教学基地开展集中实习,聘请35位具有涉外法治经验的律师、企业高管担任实践导师。三是创新强学,引入国际商事仲裁、跨境投资纠纷等真实案例,采用虚拟仿真、知识图谱和混合式教学方式,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情景式教学活动。
建立“评价—培养—输出”的人才培养闭环体系。学院不断探索资源协同实践教学模式,建立了“评价—培养—输出”闭环体系。一是动态调整学生能力评价指标,根据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优化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效果的数据化、可视化评估。二是实现资源整合平台化,构建以学校为核心,政府、司法机关、律所、企业协同共建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有效实现课程共享、师资互换、实习岗位精准对接等。三是与部分企业合作建立毕业生追踪体系,根据社会需求动态优化培养方案。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制定了以需求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产生了良好的辐射效应和示范效果,培育了一批优秀的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面对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和国家发展需求,学院将进一步动态优化课程体系、强化交叉融合,增强学生解决复杂法律问题、跨文化沟通等能力,强化协同育人机制,以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
(荆月新 齐凯悦 刘赫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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