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违约往事
在美国主流叙事中,美国的国家信用似乎坚如磐石。然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史学教授Sebastian Edwards所著的《美国违约》(American Default)一书,揭开了一段颠覆大众认知的历史: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最严重的时刻,美国政府在时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领导下,通过一系列激进甚至备受争议的手段,单方面废除了所有公共和私人债务合同中的“黄金条款”,实质上构成了大规模债务违约。
1929年至1932年间,美国陷入了史无前例的经济灾难——大萧条。物价暴跌是这场危机最具破坏性的特征之一,它触发了“债务—通缩”的恶性循环。新上任的总统罗斯福认为,打破通缩的关键在于实现美元的“再通胀”,即提升国内物价水平。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让美元与黄金脱钩并大幅贬值。其背后的经济学逻辑在于:在金本位制度下,国际可贸易商品(如棉花、小麦)虽以各国货币标价,但这些货币的价值都与黄金挂钩,因此黄金实际上是共同的计价标准。当美国宣布美元对黄金贬值时,意味着同样数量的黄金要用更多美元才能购买,以美元计价的商品价格也会相应上升,从而带来物价回升。
然而,一个看似无法逾越的法律障碍横亘在面前——“黄金条款”(the Gold Clause)。
“黄金条款”源于美国内战时期,为在混乱的货币体系中提升债务信誉,债务人在合同中承诺以黄金(Gold Coin)偿还债务。到1933年,美国公私债务中含有“黄金条款”的债务占到GDP的180%,这一比例甚至超过了今天美国政府债务与GDP之比。在此约束下,让美元贬值将适得其反——若美元对黄金贬值,债务人需用更多美元兑换黄金偿债,这将加剧债务危机,使大萧条雪上加霜。
面对困局,罗斯福政府完成了一场争议巨大的国家毁约。
第一,强制收缴黄金。1933年4月5日,罗斯福发布行政令,禁止私人持有黄金,要求个人与企业在3周内以20.67美元/盎司的官方价格把黄金售予联储,违者将面临在当时堪称巨款的1万美元的罚款或10年刑期,甚至两者并罚。
第二,授权美元贬值。1933年5月,国会通过《托马斯修正案》,授予总统让美元贬值最高50%的权力。
第三,废除“黄金条款”。1933年6月5日,国会通过《第10号联合决议案》,宣布所有过去和未来合同中的“黄金条款”一律无效。
第四,美元正式贬值。1934年1月31日,总统宣布美元官方金价从20.67美元/盎司抬升至35美元/盎司,约等于美元对黄金贬值69%。
罗斯福的系列行动在当时引发了剧烈震动。但结果是,废除“黄金条款”并未对政府信誉或债券需求造成严重损害,相反,美国经济很快走出通缩泥潭,经济开始复苏。
由于这段历史与崇尚法治、信守契约的国家形象相矛盾,它在后来的岁月中被美国主流叙事刻意简化甚至遗忘了。直到2000年阿根廷债务危机爆发,这段历史才重新进入公众视野。
1991年,为了终结恶性通胀,阿根廷政府采取了一种固定汇率制度,将比索的价值与美元以1∶1的平价挂钩,并禁止中央银行在没有外汇支持的情况下发行比索,即以类似于传统金本位制的方式运作,同时多数长期合同都以美元计价。然而,到2001年末,固定汇率制度难以为继,比索大幅贬值,比索对美元从1∶1一度跌至近3∶1。
面对以美元计价的巨额债务,阿根廷政府将以美元计价的债务强制转换为以比索计价,这实质上构成了债务违约。例如,一笔1美元的债务,阿根廷的实际偿付价值只有0.23美元。面对随后的诉讼和指责,阿根廷政府的法律团队援引1933年的美国“黄金条款”废除案作为先例。此举导致阿根廷诉讼缠身、金融信誉丧失,多年无法进入国际资本市场。
这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何美国在违约后能迅速恢复市场融资能力,而阿根廷等国却陷入被国际资本市场长期排斥的困境?
书中,作者将“赖账”分成两类:一种是“可理解的赖账”(excusable default),通常由天灾、战争或严重的经济危机等不可抗力引发,作者认为美国1933年违约就属于此类。在大萧条的极端情况下,通缩严重,如果不“赖账”,债权人的实际损失可能更大。同时,罗斯福政府反复强调,此次违约仅涉及国内债务,不影响国际债务。另一种则是“恶意逃废债”,2001年阿根廷的债务违约便被作者归于此列。此外,作者还强调,美国那次违约虽是“赖账”,但整个过程遵循了完整的法律程序,从国会立法到最高法院的艰难裁决,背后有一套必要的、合理的、公平的程序。
这段历史记忆打破了关于美国国家信用的神话,同时有几点事实值得思考:
第一,在“契约精神”与“国家必要性”之间,后者被置于优先地位。长期以来,美国将对“契约精神”的尊崇作为其国家形象,然而《美国违约》一书揭示,在国家主权与生存发展的根本需求面前,这一精神的韧性远比想象中脆弱。书中罗斯福为废除“黄金条款”作辩护时指出,“考虑到如果不废除这些条款,将对美国经济、美国长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必须跳出合同条款的狭窄范围(Look beyond narrow contract terms),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待问题”。在大萧条的百日新政后,美国公民持有和交易黄金的权利被长期剥夺。从1933年到1974年,美国公民被禁止合法持有和交易黄金。这41年的历史,是契约精神在国家主权意志面前退让的一个注脚。
第二,这一历史先例有力地挑战了“债务必须无条件偿还”这一传统观念,表明“天灾”或“重大危机”似乎能为“债务调整”提供合法性背书。这一点在经济学理论与实证文献中也有扎实论证。理论模型显示,当一个国家面临极端冲击时,财政紧缩会导致经济陷入更深的衰退,此时违约可能成为一种理性选择。
第三,美国未来是否还会发生类似的“赖账”事件?在成书的2018年,作者持相对乐观态度。他认为,由于美国已脱离金本位,实行浮动汇率,政府可以通过货币贬值来间接稀释债务,无需再像1933年那样公然废除合同条款。但这并不排除其他形式债务重组的可能性。然而,他也敏锐地指出,美国未来的债务风险并非来自明面上的公共债务,而是隐性债务,即政府对国民未来的养老、医疗健康等承诺,这些承诺未来可能因无力兑现而引发债务重组。
实际上,美国未来的债务风险正变得更加严峻。例如,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在前段时间提出的“海湖庄园协议”(Mar-a-Lago Accord),在某种程度上也有“逃废债”的性质,无论最终是否实施都标志着一种危险的思维转变。如果说罗斯福1933年的违约尚可被定性为在内部崩溃压力下的“善意”自救,那么“海湖庄园协议”所暗示的则是在维护自身霸权地位和转嫁财政压力动机下的“恶意”债务操纵。倘若美国真采取此类手段,其行为恐怕再难获得1933年那样的“谅解”。
第四,当前美国债务形势和20世纪30年代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国力变迁。当时美国大规模违约之所以未造成严重后果,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正处于国力上升期。而今天的美国在经济科技上的领先地位正在被逐渐赶超,一旦选择“赖账”,市场是否愿意买单,无疑要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
《美国违约》一书最重要的贡献,或许并非揭示了一段被遗忘的历史,而是打破了关于美国国家信用的神话。然而,舞台已变,对手已强,如果美国打算再次启动这套“违约”机制,可能会发现,想再次轻易获得市场的原谅几无可能。
【作者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师、研究部执行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