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守住金融消费者“钱袋子”
近年来,我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水平有了稳步提升。根据人民银行两年一次的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结果,我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从2017年的63.71、2019年的64.77提升到2021年的66.81,在国际上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在G20国家中排名较好。
在注重基础金融知识增强的同时,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被摆在金融素养提升的突出位置。一方面,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有针对性地对非法吸存揽储、养老领域金融诈骗、电信诈骗、非法代理维权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危害金融稳定安全的行为,重点开展风险提示。另一方面,金融消费者自身也应提高警惕、擦亮眼睛,锻炼金融风险防范技能。
辨别金融产品真伪是首要的一招“防身术”,对此金融消费者要做到“一看二问三查四不要”。“一看”就是看理财收益率和存款利息是否合理。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二问”就是当遇到金融方面的疑惑时,要问正规的金融机构,或者问金融监管部门。“三查”就是查金融机构是否有业务资格执照,查金融产品是否合规,查金融广告是否违法违规。“四不要”就是不要轻信不明信息,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要打开不明网络链接,不要轻易汇款转账。
实际上,关于金融产品的查询方式,现在网络非常发达,线上就有不少便利的金融产品查询渠道。例如,通过中国理财网可以查询银行业理财产品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电子化信息披露平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页面可以查询各类基金管理机构及产品的基本信息,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可以查询相关保险产品信息。
值得提醒的是,金融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受害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存好报案凭证,并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寻求冻结账户等帮助。不要盲目相信高收益和“一夜暴富”的神话,牢记要选择正规渠道和产品,坚决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构建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和金融生态,离不开多部门的合力。从2019年开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连续四年开展每年9月份的金融联合宣传教育活动。这是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素养、促进防范金融风险的有益实践。接下来,相关部门在对金融消费者做好预防性保护的基础上,应继续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制度规范、检查督促等手段,全面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2021年底,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9.04亿,占网民整体的87.6%,而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也已突破2亿,其中九成以上是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好普通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服务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监管部门开展的联合活动还需聚焦重点人群、热点问题、跨越数字鸿沟等,真正贴近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专业、便捷的教育服务,倡导科学理财和合理借贷,帮助金融消费者守住“钱袋子”,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