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名有实”迈向“有能有效”
福建省泉州市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水质向好”为目标,持续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出台泉州市河长令,下发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各县(市、区)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着眼问题河流的攻坚治理和水质提升,深耕河长制“四个百”项目建设,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升。
建立水质评价标尺,量化考评河流管控成效。围绕“水质向好”目标,推进全市430条河流水质监测全覆盖,编制河流量化考评工作方案和河流水质提升规划方案,为河流水质提升和攻坚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收获科研成果,增厚河湖管护底蕴。创建泉州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创新中心,依托高校科研平台,针对泉州河湖治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水葫芦、米草等生态治理难题,开展科研项目攻坚,顺利通过第一批三个课题验收,进一步促进产学研融合。
创新机制,推动河长林长协同共治。坚持“绿水+青山”,在福建省创新建立河长林长协同共治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通过“河长+林长”,建立共商、共治、共建、共享4项工作机制;“水里+山上”,组织河(湖)长、林长开展联合巡河、巡林活动,协同解决林水相依方面的重难点问题。河长林长协同共治机制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河(湖)长、林长统筹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数据来源:福建省泉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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