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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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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清退工作,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详细名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于2025年7月31日前,携带交款时收到的往来票据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天津空港经济区凤鸣道司法大楼8楼(联系人:杨津 联系电话:022-84908890)办理文明施工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将依法对文明施工保证金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5年5月20日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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