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关于深圳湾生态科技园12栋B座40-41,45-47层办公物业招租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出租以下办公物业,特发布此公告。
我分公司拟出租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办公物业,位于深圳湾科技生态园西北角,紧邻地铁9号线高新南站。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整个项目用地面积20.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8.57万平方米,共12栋建筑。园区地下总共有3层,总面积46.8万平方米。
我分公司拟出租的办公物业(总计五层)目前已简装、有租户,租赁合同将于2026年5月20日到期。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拟出租办公物业清单
该办公物业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3)参与办公物业出租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出租的主体。
有承租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招租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女士 杨女士 电话:86-755-82215629、82213985
电子邮件:zhaodongpei@coamc.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四区12栋B座49层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55-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