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增强税制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本报记者 曾金华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增值税法顺利实施,8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是增值税法的基础配套行政法规,与增值税法以及增值税规范性政策文件一起构成了我国增值税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增值税法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说。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6章57条内容,主要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与现行增值税制度相衔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征管需要明确具体规定。

“征求意见稿解释、细化增值税法的相关条款,增强了税制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梁季说。在总则章节,进一步解释了应税交易中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定义范围,明确了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在税率章节,对增值税法规定的出口货物、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有关范围进行明确,对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情形的适用规则作细化解释;在应纳税额章节中,明确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办法和扣税凭证范围等。

征求意见稿保持现行税收政策的基本稳定,确保增值税法的平稳实施。比如,对金融业征收流转税是我国的一贯做法。1994年至2015年,我国金融业征收营业税。2016年“营改增”试点改革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对贷款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并基于税负平移的改革原则,不允许贷款人抵扣支付利息所含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法对贷款利息所含进项税能否抵扣未直接作出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予以明确。“为保持政策稳定性,增强政策确定性,征求意见稿延续了贷款利息现行有关政策。”梁季说。

“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作了细化解释。”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说,“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一直是国际增值税的立法难题,但目前缺乏国际增值税条约等予以有效协调。征求意见稿对不同国家的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消费地判断规则进行了学习研究,有吸收、创新与协调,既与国际接轨,也符合我国实际。

同时,征求意见稿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体现增值税基本原理。梁季介绍,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增值税法第六条以外的非应税交易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既符合增值税征抵一致的基本原理,也符合国际实践惯例。

也正是基于征抵原则一致考虑,征求意见稿对不动产等长期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进行了优化,即对于混合使用(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项目等)的原值超过500万元的长期资产的进项税在购进时全额抵扣,后续如用于混合用途的,再分别核算允许抵扣和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在长期资产折旧或摊销期间逐年调整。梁季认为,这种处理方式,较好地兼顾了政策平稳过渡和体现增值税基本计税原理的平衡。

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和全链条,涉及面广、影响大,关系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受访专家表示,期待增值税法平稳实施后,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构建有利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2025-08-12 本报记者 曾金华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318591.html 1 <p> 增强税制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