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天津信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天津信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信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天津信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还款等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债权信息以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94380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天津信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1月6日

2025-11-06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323185.html 1 <p>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天津信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权催收公告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