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国家高新区示范引领作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引擎。近日召开的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国家高新区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23年11月份,国家高新区总数达178家。2022年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达到17.3万亿元,创造了全国14.3%的GDP,贡献了全国13.6%的税收。国家高新区根植中国创新实践,通过不断探索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路径,已经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载体。
高新区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先导性作用,成为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收入、产值已有一半以上源自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区域经济整体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
高新区还是原创产业的爆发地,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就创新驱动的力量而言,高新区是我国创业孵化的策源地,全国孵化企业一半以上集中在高新区。可以说,高新区在政策、功能、机制等方面具有较好的优势,有助于实现人力、物力、财力的集聚,形成局部优化,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吸引项目、资金、人才进区发展。
但是,相比于发展初期,不少高新区政策红利大幅弱化,以高新区为代表的区域创新平台面临原创性变革性科研成果较少,核心竞争力不够突出等问题。同时,高新区在国内布局呈现东多西少、南多北少,江苏、广东、山东等东部沿海省份国家高新区数量均在10家以上,青海、甘肃、宁夏、山西、黑龙江等省份国家高新区数量不超过3家。基于此,需要多措并举,实现提质增效,支撑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对不同区域高新区的创新重点,可进行原始创新到产业集成创新再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阶梯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创新水平、不同经济条件的区域,对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着力点存在差异。应通过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等方式,重点在智能制造、量子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领域布局,同时在科技体制机制等方面也要做出有效探索。可借鉴发展基础较好的东部地区国家高新区的相关经验,以产业集成创新为重点,培育出若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提升高新区国际化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融入全球创新体系,链接全球创新资源,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为我国应对国际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竞争提供坚强后盾。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在跨国科技合作、共建科技园区等多方面加强园区国际合作。提升辐射带动能力,通过园区整合、资源共享、示范推广等方式实现联动发展。
支持国家高新区探索个性化发展模式。引导国家高新区依托所在地区资源、区位、禀赋差异,因地制宜、主动作为,探索各具特色、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以一流园区为代表的先发地区高新区,要重点推进原始创新和前沿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于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要重点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和引擎。对于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要重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